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幸福動態

2018-05-10

幸福家庭原創歌曲比賽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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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  為展現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的理念與內涵及努力成為『幸福家庭的推手』,特舉辦幸福家庭原創歌曲比賽,希望融合"幸福家庭"的理念,並藉由"幸福原創歌曲"歌詞與旋律,傳遞幸福、分享愛。

一.  參賽資格:

甲、凡對於詞曲創作有興趣及無任何演藝經紀合約者,皆歡迎共襄盛舉。

乙、不限個人或團體參賽,同一參賽者(團體)報名參選作品至多二件

丙、未滿20歲之參賽者,於得獎後須繳交「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」。


 二.  參賽作品說明:

 甲、歌曲須為原創性,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。

乙、參賽作品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,單以詞或曲參選者,應不予受理

丙、時間長度以 3-5 分鐘為限,且需經主辦單位及評審認定屬完整之歌曲。

丁、歌詞須為全部中文或部分英文,非中文之部分須附上中文翻譯。

戊、參選作品得以獨唱、重唱或合唱等型式呈現,並得輔以樂器伴奏 

己、參賽歌曲聲音檔,檔案格式MP3格式。主唱及樂手音質應清晰、且含完整詞、曲創作。

庚、參賽作品設計規範請參閱「參賽注意事項」,請參賽者務必遵照辦理。

辛、參賽資料繳交內容請參閱「報名與繳件方式」。

三.  活動時程:

階段

活動

內容

第一階段

開放線上報名,

參賽資料送件

即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(五)前寄送參賽作品,並於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官網-幸福活動頁面完成線上報名,作品始具備參選資格。

第二階段

參賽作品評審

2018年7月16日(一)至7月30日(一)

第三階段

公布獲選作品

2018年8月01日(三)於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官網及大毅幸福村落Facebook粉絲專頁公布獲選作品,並通知得獎者後續合作事宜。

第四階段

歌曲錄製

2018年8月中旬 (暫定,以實際日期為準)

第五階段

公布原創歌曲

2018年11月5日(一)

頒獎典禮

園遊會

於2018年12月8日(六)當天舉辦頒獎典禮與發表演出


四.   
報名與繳件方式:

即日起至2018年7月13日截止,須於「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官網-幸福活動頁面」完成線上報名並於當日完成寄送,作品始具備參選資格。相關競賽簡章及報名表請至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3HdzltIwRD8rbt3pB0tDIEt7GEIgICUK載(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)。寄送地址「406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號二樓 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-徵選小組  」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親送者須於7月13日下午5點半前送達)。

五.  參賽資料及繳交項目:

 

項目

簡章

內容

份數

參賽資料確認表

附件一

印出後填寫,並確認備妥參賽資料

1份

活動報名表

附件二

請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。

1份

3

歌詞

附件三

限A4列印

1份

4

著作權約定聲明書、授權及切結書

附件四

須填寫後親自簽名

1份

5

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

附件五

須填寫後親自簽名

1份

6

資料光碟

附件六(自備)

光碟上請註明歌曲作品名稱,

光碟內須附下列電子檔:

A. 報名表

B. 歌曲聲音檔,檔案格式為MP3檔

C. 歌詞Word檔

1份

7

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(此份文件於確定得獎後再行繳交)

附件七

D. 未滿20歲參賽者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,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文件影本。

1份

8

專用信封封面

附件八

印出後請黏貼於報名信封上。

 


六.  
評分方式:

 

評分項目

說明

百分比

歌詞

歌詞中是否有傳達出基金會「幸福家庭」的精神理念。

30%

歌曲

旋律以正面、溫暖、具有渲染力

30%

3

創意

用不同編曲方式呈現

20%

4

完整度

歌曲呈現方式、錄製品質及演唱之完整度。

20%

合計

100%


七.  
獎項說明:

  • 首獎一名:頒發獎金新台幣$60,000元整,獎狀乙紙。
  • 佳作二名:各頒發獎金新台幣$15,000元整,獎狀乙紙。

※得獎之作品如為共同創作者,應由共同得獎者自行決定獎金分配。

八.   參賽注意事項:

  1. 資料檢查:採書面與光碟內容查核相關資料,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,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,即失去參賽資格。
  2. 請確實檢查寄送內容,凡有資料不符規定、提供不實內容、偽造變造等,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,亦不辦理退回及通知。
  3. 參賽者需自行負擔參賽過程中,投稿參賽作品之運送費用。
  4. 所有參賽報名資料,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,概不退還,請參賽者自行留底備份。
  5. 參賽者需詳閱競賽簡章、規則、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,參賽需同意並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,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、規則、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。
  6. 得獎獎金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辦理扣繳。
  7. 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,若得獎者拒絕繳納代扣稅額,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,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。
  8. 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,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基金會官網,恕不另行通知。
  9. 若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使參賽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況,主辦單位不付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  10. 參賽作品應為參選者自行創作,須未以任何公開形式發表及未曾入圍流行音樂之作品。
  11. 得獎作品於本賽事得獎名單公布後,若經權利人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之規定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如造成第三方權益損失,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,且若造成主辦單位之損害,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。
  12. 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,並同意由主辦單位為著作財產權人,原著作由主辦單位及其相關企業單位取得所有權,且同意主辦單位及其相關企業單位不限時間、次數、使用方式,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、展覽、報導、印製、數位化、編輯、出版、印刷、研究、推廣、宣傳、公開展示、文宣廣告,並可於平面媒體、電子媒體、網路媒體等發表相關用途、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方式。
  13. 若有任何問題,請撥打活動專線:04-2242-5885分機813(李小姐)、分機811(李小姐)

活動報名頁面:

http://www.hapihouse.com/index.php/activity/detail/ABO1525834646

簡章及附件下載:

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folders/13HdzltIwRD8rbt3pB0tDIEt7GEIgICUK