幸福動態
幸福家庭攝影比賽
[好照片,好幸福]為展現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長久以來的理念及宗旨,以"幸福家庭"為主題,讓愛好攝影的你們透過鏡頭,捕捉人與人、家與家、社區與社區的情感互動,並期望作品可以為"幸福家庭、幸福社區"留下美好的畫面。
一.參賽資格:大毅建設社區住戶
二.參賽作品說明:
甲、參賽作品不限任何可拍照之器材,每件須以相紙沖洗成長邊12吋彩色相片(短邊不限,以相紙放滿為主)。參賽作品需為一次拍攝,不得電腦合成、翻拍、格放、疉片、裱框、等影像處理,經查不實即取消資格,遺缺不予遞補,連作不收,參賽作品無限張數。
乙、參賽作品須為原始創作之作品,不得有冒借、抄襲、拷貝、仿冒之行為,違者遭受檢舉則將公佈取消資格,並追回獎狀、獎金等,遺缺不予遞補。
丙、每件作品須另外繳交作品光碟(請使用油性筆於封面註明參賽者姓名),並將參加表及作品電子檔案燒錄於光碟內,作品電子檔格式需為保留原始拍攝EXIF資訊之 JPG或TIFF 檔案(作品尺寸至少2400*3600像素長寬以上,300dpi),檔名請敘明投稿拍攝作者、作品名稱及創作時間(例:黃OO_木棉花之美_20180101)。
三.活動時程:
階段 |
活動 |
內容 |
第一階段 |
開放線上報名, 參賽資料送件 |
即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(五)前寄送參賽作品,並於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官網-幸福活動頁面完成線上報名,作品始具備參選資格。 |
第二階段 |
參賽作品初審 |
2018年8月20日(一)至8月23日(四) |
第三階段 |
公布複審入圍名單 |
2018年9月3日(一)於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官網,及大毅幸福村落Facebook粉絲專頁公布複審入圍名單。 |
第四階段 |
進行網路人氣評比 |
2018年9月4日(二)至9月9日(日) |
第五階段 |
參賽作品複審 |
2018年9月11日(二)至9月14日(五) |
最後階段 |
公布獲選作品 |
2018年9月18日(三)於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官網及大毅幸福村落Facebook粉絲專頁公布獲選作品。 |
頒獎典禮 |
園遊會 |
於2018年12月8日(六)當天舉辦頒獎典禮。 |
四.報名及繳件方式:
即日起至2018年8月10日截止,須於「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官網-幸福活動頁面」完成線上報名並於當日完成寄送,作品始具備參選資格。相關競賽簡章及報名表請至https://goo.gl/LLBC7n下載(每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)。寄送地址「406台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號二樓 大毅幸福教育基金會-徵選小組 收」(郵寄者以郵戳為憑,親送者須於8月10日下午5點半前送達)。
五.參賽資料及繳交項目:
|
項目 |
簡章 |
內容 |
份數 |
1 |
參賽資料確認表 |
附件一 |
印出後填寫,並確認備妥參賽資料 |
1份 |
2 |
活動報名表 |
附件二 |
請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。 |
1份 |
3 |
作品裱版 |
自備 |
裱版規格:白底,八開尺寸;請平整黏貼。 注意事項:請依附件三規格裱貼作品。 |
1份 |
4 |
作品說明 |
附件四 |
請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,並黏貼於裱版背面。 |
1份 |
5 |
使用權約定聲明書、授權及切結書 |
附件五 |
須填寫後親自簽名 |
1份 |
6 |
個人資料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|
附件六 |
須填寫後親自簽名 |
1份 |
7 |
資料光碟 |
自備 |
光碟上請註明作品名稱,參賽者姓名。 光碟內須附下列電子檔: 1.報名表 2.作品說明 3.JPG或TIFF 檔案(作品尺寸至少2400*3600像素長寬以上,300dpi) |
1份 |
8 |
未滿20歲參賽同意書(此份文件於確定得獎後再行繳交) |
附件七 |
未滿20歲參賽者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,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文件影本。 |
1份 |
9 |
專用信封封面 |
附件八 |
印出後請黏貼於報名信封上。 |
|
六.評審方式:
初審評分方式:
|
評分項目 |
說明 |
百分比 |
1 |
主題性 |
是否有傳達出基金會「幸福家庭」的精神理念。 |
40% |
2 |
創意性 |
相片故事說明及作品呈現之觀點創意性 |
30% |
3 |
完整性 |
畫面結構與協調性、視覺完整性及風格表現等 |
30% |
合計 |
100% |
複審評分方式:
|
評分項目 |
說明 |
百分比 |
1 |
主題性 |
是否有傳達出基金會「幸福家庭」的精神理念。 |
30% |
2 |
創意性 |
相片故事說明及作品呈現之觀點創意性 |
25% |
3 |
完整性 |
畫面結構與協調性、視覺完整性及風格表現等 |
25% |
4 |
網路人氣評比 |
依按讚數百分比評分 |
20% |
合計 |
100% |
七.獎項說明:
第一名:頒發獎金10,000元,獎狀乙紙,共一名。
第二名:頒發獎金8,000元,獎狀乙紙,共一名。
第三名:頒發獎金5,000元,獎狀乙紙,共一名。
佳作 :頒發獎金2,000元,獎狀乙紙,共二十名。
八.參賽注意事項:
1.資料檢查:採書面與光碟內容查核相關資料,凡報名參加之人員資
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,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,即失去參賽資格。
2.請確實檢查寄送內容,參賽作品一經提交,凡有資料不符規定、提
供不實內容、偽造變造、作品圖稿不完整等,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
理,亦不辦理退回及通知。
3.參賽作品須未以任何公開形式發表。
4.參賽者需自行負擔參賽過程中,投稿作品之運送費用。
5.所有參賽報名資料,主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,概不退還,請
參賽者自行留底備份。
6.參賽者需詳閱競賽簡章、規則、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,參賽需同意
並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,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、規則、相
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。
7.參賽作品兩件以上之參賽者,參賽作品可燒錄於同張光碟中,須以
不同資料夾存放,內含作品檔案及報名表電子檔,資料夾名稱需與
參賽作品名稱相同。不同參賽者之作品請分別燒錄於不同光碟中。
8.繳交作品及光碟請依上述相關規定填寫、檢視後擲(寄)指定收件
地點,未符合主辦單位規定及逾期交件者皆不予受理。
9.每位參賽者最多只可獲得一個獎項,得獎作品於本賽事得獎名單公
布後,若經權利人檢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律之規定,主辦單位
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獎金及獎狀,參賽者不得異議。如造成
第三方權益損失,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法律責任,且若造成主辦單位
之損害,參賽者應負賠償責任。
10.參賽者於本活動評選結果揭曉前,不得自行將徵選作品公開發表
或授權他人使用。
11.得獎者獎金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辦理扣繳,並依規定交付身
分證正反面影本,若得獎者拒絕繳納代扣稅額,視為得獎者放棄
得獎權益,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。
12.得獎者接受獎項即為同意將本活動參賽作品之所有使用權授予主
辦單位及其相關企業單位,供其得不限地點、時間、次數、方式
利用之方式使用(如:網際網路,有關展覽場地、主辦單位之刊
物、刊載參賽作品展覽或宣傳用途…等),無需事先徵得參賽者
同意及支付任何費用。
13.主辦單位保留隨時修改此活動辦法及獎項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
內容,或詳細注意事項會公布於基金會官網,恕不另行通知。
14.若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而
使參賽者寄送之資料有延遲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損毀之情
況,主辦單位不付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不得異議。
15.若有相關疑問,請撥打活動專線:04-22425885 分機816(陳先
生)、分機817(王小姐)。
活動報名頁面:
http://www.hapihouse.com/index.php/activity/detail/ABO1527756847
簡章及附件下載: